
家庭團聚
家庭團聚是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最快和最受歡迎的方式之一。
根據家庭團聚計劃,加拿大公民或18歲或以上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為指定的家庭成員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通過家庭團聚計劃,這些家庭成員就可以在加拿大生活、讀書和工作。
接受申請的親屬包括:
加拿大政府已經延長了超級簽證,這樣家庭就可以自由旅行,和他們的孩子在一起。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作為父母或祖父母長期訪問和留在加拿大的擔保人。
簽證是10年的簽證,將允許人們來和停留超過2年的時間。
根據家庭團聚計劃來加拿大的配偶,可以在當地合法工作。